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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北川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规范运用制度

2010年09月01日 10:29:07 访问量:1944

四川省北川中学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运用制度

 

一、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讲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繁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班级文化墙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繁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4.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处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繁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北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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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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