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师说 >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2014年12月15日 11:14:26 访问量:3715 作者:曾福林

姐妹俩将母亲送到老年公寓入住,老年公寓提供养老服务,护理级别为特级。不幸的是,其母亲在17天后与世长辞。姐妹俩悲痛至极,并把老年公寓告上了公堂。那么,老母亲去世究竟为谁之过?我们除了追究老年公寓之责外是否应该反思当下的“孝”字应作何解呢?

  正视现实,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有近一半的老人属于城乡空巢家庭。三十多岁、四十岁的子女们已经渐渐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中坚力量。工作压力大、日常应酬多,是这一群体的真实写照,把父母送进养老院成为很多年轻白领为父母养老的主要方式。不可否认,把老人送进养老院是很多年轻人的无奈之举。事实上,很多年轻人把老人就像一个“物品”一样寄存在养老院里。如果不是把老人像物品一样“寄存”在老年公寓,姐妹俩怎么会在17天后接到老年公寓的电话才知晓老人离世的消息呢?

  古人言:“犬马皆能有养”,所以孝顺远不是仅仅给老人物质上的满足。很多人以为要行孝,就是要出人头地,就是要功成名就,就是要衣锦还乡,就是要风光无限。殊不知,在父母那里,当总统的儿子和种庄稼的儿子是一样的,而在“孝”的天平上,豪宅与瓦房,美味与粗粮,华衣与旧袄,都是等值的。父母把子女含辛茹苦地抚养成人,现在父母老了,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子女的陪伴与关爱。

  不得不说,父母亲总是将最好、最宝贵的留给我们,他们像蜡烛不停的燃烧自己,照亮孩子!其实父母亲要的真的不多,哪怕一句随意的问候“爸、妈,你们今天好吗?”,随意煮一顿再普通不过的晚餐,睡前帮他们盖盖被子,天冷帮他们添衣服、戴手套……都能让他们高兴温馨很久。人世间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即便是把老人送进老人公寓,我们也应多回去看看,多打几个电话关心关心老人家。

  天下的子女们,及时行孝吧,趁我们的父母还健在的光阴!

编辑:孙培旭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川公网安备 ICP证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北川中学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蜀ICP备15009152号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常乐街1号
办公室座机:0816-6198882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