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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北川中学 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 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

2011年09月01日 10:37:37 访问量:2181

四川省北川中学

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

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重要阵地,把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新世纪的位置,结合学校素质教育实际,特制定我校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通知》、《关于全国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我校师生语言文字水平。

二、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

(一)普及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提出,在20世纪内,实现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工作用语、宣传用语、交际用语”的目标。据此,我校师生的培养目标是:学生语言应用水平全面提高,毕业班学生95%以上能达到课程标准对听说的朗读要求,96%以上学生能熟练认读和正确拼写音节,熟悉音序查字法。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的基本要求。

1.把推行普通话作为打造学校品牌的条件之一;作为对社会、对家长承诺之一;作为培养学生的目标之一。

2.把“普及普通话”纳入学科教学规范之中。学校规定: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包括课堂教学的讲课与提问、实验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监考等场合。特别是在语文教师必须带头讲好普通话,学生个个都能用流利的普通话、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地进行辩论、演讲和采访。

3.让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措施的实施,学校领导要带头说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全校教职工的常用语言,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100%使用普通话;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100%使用普通话;与家长沟通时也100%使用普通话,让家长也习惯用普通话与学校沟通。

4.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和其它集体活动中,100%以上使用普通话;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100%以上使用普通话。中学阶段是学生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学生能读准常用汉字的字音,能正确地用普通话语音读出学过的词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5.学生在各学科各课程教学活动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课堂提问、答问问题、课堂讨论以及校园内师生之间或学生之间相互交流等。

(二)使用规范汉字:汉字规范化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组成部分,学校是推广和普及汉字规范的主要途径,教师在教学中认真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培养学生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养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习惯,对于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抓好教学中的语言文字规范教育工作。

1.各学科教师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其中语文教师熟悉汉字的各项规范标准。教师书写教案、编写教学计划及撰写其他教学文件时均应注意规范用字,教学中直接面对学生的文字使用,如板书、多媒体课件、试卷、作业阅批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避免以讹传讹,误导学生,误人子弟。教师在板书、课件、投影、作业批改等面向广大学生的手写字,一律要求使用规范字,认真组织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学习掌握好《第一批异形整理表》,以身作则,树立规范意识。

2.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写字教学和训练,培养学生用字规范意识和书写技能,能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能正确书写汉字,字形笔划规范。学生在上课学习中均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科作业、考试考查答卷等出现不规范汉字,教师可酌情扣分,尤其语文科更应从严把关。

3.净化环境,规范校园用语。学校的公文材料、校刊、印章、名称牌、标语、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学生试卷及其它印刷物等用字,确保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

4.师生在校内的集体第二课堂活动中也要自觉规范汉字。如在校内集会、学术报告、各类比赛、竞赛均用普通话交流,各种张贴物(如海报、通知等)、各种宣传媒体(如印刷物、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网页、校刊校报等)更要成为规范用字的典范。

(三)寻求有效途径,扩大辐射范围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一条强有力的纽带。为此,在抓好师生中推普、推规工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家庭的配合、社会的支持,要求学生坚持在家庭中,在社会上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由学校到家庭、由家庭辐射到社会,使学校成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补充渠道,形成有效推普、推规辐射网,扩大“双推”工作影响力。

三、检验落实的具体规定

1.全体教师都应按规定要求,自觉参加上级普通话有关水平测试培训,并通过统一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相关等级,持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2.教师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职称评聘、教育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参考。对已取得普通话达标等级证书但普通话水平下降的教师定期组织再培训;对普通话达标后仍用方言进行教学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将教师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

4.对教师教案本、听课本、板书、作业批改,以及学校的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公文、印章、标语()、多媒体课件、试卷等一律要求使用规范字,每学期派专职人员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5.学校行政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要关注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促进规范和提高。

6.制定奖惩措施,确保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落到实处。每学期结束召开一次总结分析大会,总结校园推广普通话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表彰奖励一批在推广普通话活动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依靠制度的刚性战胜习俗的惰性,凡是在校园内未说普通话的师生个人每次扣0.5分,列入师生的综合评价。

以上目标和要求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北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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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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