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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错必纠,维护司法公正

2014年12月15日 10:11:52 访问量:3436 作者:邓家军

2014年12月15日8:28央视新闻报道:内蒙古自治区高院今天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年作出的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二审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的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向其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12月15日腾讯网)

  案情回顾:距今18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毛纺厂厕所女尸案”凶手被执行死刑。9年前,系列奸杀案嫌疑人赵志红供称该案是其所为。真相似乎近在咫尺,但拨云见日却障碍重重。今年11月20日,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中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年度词语“法治”,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次数高达50余次,并且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的宣传教育活动,一个正健康阔步走向“法治中国”形象映入世人的视野。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修改了和完善了多部法律,在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清理党内法规、死刑改判、修改“民告官”法律、反腐法治化、信访改革、庭审直播、惩治网络“大谣”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使全国人民更加信赖中国共产党,对伟大复兴“中国梦”更加充满信心。

  从“呼格案”的重审和改判,我们不难看到: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期待通过司法纠错的公正程序,法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公正审理“呼格案”,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关切,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交待,也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交待。

  笔者不得不说:“呼格案”的重审和改判,让全国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意味着,既要追求司法的宏观正义,也要通过具体案件实现司法的微观正义。呼格案成为法治决心的“试金石”,也寄予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希望。呼格案”的重审和改判,明确传递出一个明确的司法信息,那就是坚持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司法原则,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公众感受到了司法勇于纠错的态度和努力,不断恢复、提高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编辑:孙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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