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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试尝制和留样备查制度

2013年11月03日 15:09:05 访问量:4166

一、所用的食品原料应定点采购并索证;

二、各食堂设专人试尝每样食品,及时发现问题便于纠正,每餐的每样食品作好试尝结果记录;

三、设专人留样。供应的食品均应放在冰箱内保鲜留样48小时,留样量为每份不少于150克;

四、留样时无菌操作,防止采样时污染食品,留样的容器,取样的工具必须消毒;

五、一种食品一个容器,并由管理人员负责登记;

六、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映,才予解封;

七、坚持每餐食品试尝与留样制度,严格按以下程序:计划——试尝——无误——留样——供餐——解封进行,妥善保存相关资料证明。


四川省北川中学总务处

20108

编辑:孙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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